院属各部门:
按照《关于2018年度(第十二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鲁社科奖字[2018]1号)要求,经报院领导研究同意,现将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数与范围
全院推荐突贡奖人选和新秀奖人选各2人。
社科突贡奖: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截止到2018年4月10日);
社科新秀奖:年龄在39周岁(含)以下(截止到2018年4月10日)。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具体标准如下:
社科突贡奖:工作成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获得过5项(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第一作者)。
社科新秀奖: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5项(含)以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过至少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第一作者)或至少2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三等奖(第一作者)。
已获得社科突贡奖或社科新秀奖者,不得再次申报本奖项。
三、申报办法与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准确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见附件),并准备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见院网站同名通知)
2.代表性研究成果不超过5件(著作类与论文类原件均为1套;音像类成果如经省级以上媒体播放,需有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
3.研究成果和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
4.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申报人需将《申报表》中填写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统一格式为:(1)封面字样“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材料、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日期”;(2)目录;(3)按目录装订相关材料。著作类成果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1500字以内的重要观点介绍;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800字以内的重要观点介绍;音像类成果需复印省级以上媒体播放单位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800字以内的主要内容简介;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得奖励的,按奖励级别最高的只计算一次);音像类成果可附光盘。
5.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6.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山东省社科评奖专用”)。
(二)组织推荐:根据个人申报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我院组织初选,并将推荐人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评奖办。
四、其他
请于4月20日(本周五)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61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 涛 赵文鹏
联系电话:82704738,13791096779
附件下载:
1.关于2018年度(第十二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