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院自选课题是我院面向在职但未参与院创新团队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置的院级研究项目。为做好2017年度院自选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应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问题。本着突出应用对策兼顾基础理论研究的原则,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题目。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人须为我院在职且未参与院创新团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院自选课题及以上级别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院自选课题。
三、立项资助
课题实行负责人制,不设课题组成员。申报课题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学术小组推荐,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方可立项。立项后给予一定的经费额度支持,所需物耗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科研组织处审核后,据实列支。
四、结题条件
自选课题研究成果须为负责人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独立成果(杂志不少于5000字,报纸不少于2000字),办理结项须提交发表成果原件、复印件、电子版各一份,并填报《山东社会科学院课题结项登记表》,至科研组织处办理结项手续。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书》请在附件中下载。
2、申请人须提交《山东社会科学院自选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至少1份为原件)交至1204房间,电子版发至科研组织处邮箱:sdasskyc@163.com。
3、本次课题申报的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2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明波
电 话:82704533
科研组织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