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首批齐鲁杰出人才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鲁组字〔2018〕30号)要求,经报院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我院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在山东连续工作5年以上(截止2018年1月1日),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杰出人才,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申报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爱国奉献精神;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突出,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仍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积极推动山东人才事业发展,为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且在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领域前沿取得重大科研突破或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作为首席科学家、项目主要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同时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作为首位完成人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为我省科学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二)在我省推进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业绩卓越,特别是在重点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中有重大创新或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取得广泛产业应用、创造巨大经济效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三)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突破性、系统性、创造性研究成果,主持完成国家级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并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显著社会效益。
(四)取得业内公认人才业绩,获得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或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对我省人才事业发展、人才引进与培养作出重大贡献,研究成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五)在其他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显著,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
根据要求,我院限推荐1人。
三、申报办法与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准确填写《》。
(二)组织推荐:根据个人申报情况,按照推荐范围及条件我院组织初选,并将推荐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四、其他
请于7月26日(本周四)下午5:00前将申报书提交至人事处610室,电子版发人事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 涛 赵文鹏
联系电话:82704738,13791096779
邮箱:skyrsc@163.com
附件下载:齐鲁杰出人才奖申报书.doc
人事处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