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院党委会研究,现就做好我院2020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申报单位工作。
4.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科研项目,或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海外重大科研项目,或是院士、“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等领衔的创新团队成员。
全球TOP200高校(参照2017年度至2019年度排名)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全球TOP200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参照2017年度至2019年度排名)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的青年学者,或在全球TOP200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可以破格申报(年龄除外)。
二、推荐数量
我院适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申报,推荐人数2人。其中,2019年以来海外省外引进人选每申报1人,可增加2个拟全职引进申报人选名额。
三、推荐程序
1.通知传达和报名组织。请各单位及时传达《通知》精神,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自行从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申报,申报地址为(//www.rcsd.cn),并将申报人员名单于5月19日(下周二)之前报人事处汇总。
2.资格审查和成果公示。人事处会同科研组织处、创新工程办公室、机关纪委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5月28日前,人事处对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和成果原件进行3个工作日的陈列公示。
3.述职陈述和专家评议。通过资格审查和公示的申报人员准备8分钟的述职陈述,主要内容为目前取得的主要业绩、代表性成果及影响,以及今后工作计划等。6月3日前,召开专家评议会,由院学术委员和若干院内外专家组成评议组,听取申报人选述职陈述,并进行评议推荐表决。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4.人选公示和推荐上报。对通过专家评议会推荐的申报人选,在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人选,于6月10日前正式上报省教育厅。
四、其他
联系人:罗涛 赵文鹏
联系电话:82704738,13791096779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内部资料,请到人事处领取)
人事处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