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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军: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发布时间:2015-09-10 00:00  作者: admin        来源: 《马克思主义论坛》第10辑 阅读量: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深入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我们发现莒县近几年探索实施的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是现阶段进行农村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对我们党在基层乡村落实村民自主自治自理,巩固党和政府在基层社会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学习借鉴推介作用。

一、莒县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创立的背景与做法

莒县地处鲁东南,是传统农业大县。现有1195个行政村,人口100余万。在实施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之前,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该县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非常之多。主要表现在:(1)官民矛盾突出。由于缺乏必要的沟通渠道,也由于党委政府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做得不够,许多农民群众对政府和干部不信任,上级安排的任务,哪怕是有利于农民群众的政策措施,群众都消极应对,很难得到有效贯彻。(2)许多老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信访事件频发。在莒县农村,有些积累了几年乃至十几年、数十年的问题都没得到有效解决,致使农民上访不断,甚至到省里和北京上访。群体事件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3)在村民之间、邻里之间的许多纠纷不能及时化解,导致治安案件也时有发生。本来一些农民之间并没有特别大的利害冲突,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矛盾就日积月累,小矛盾变成了大问题。由此也导致了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能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作用,党组织的威信大大下降,失去了必要的凝聚力,等等。

面对严重的现实问题,如何破解,莒县县委、县政府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探索创立了一种“议事·学习日”制度,至今实施了近两年,成为解决全县乡村社会治理难题的有效载体和平台。

莒县“议事·学习日”制度的具体做法是:

1、在县级层面成立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行总的制度设计和协调、领导。每月15日左右,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多方意见,制定当月议题;向乡镇一级部署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发放学习资料;并由县委宣传部专门负责宣传当月议题;另外,领导小组还派督察组到活动现场进行督查和电话的随机抽查;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汇总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

2、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承担着重要的组织、领导职责。各乡镇、街道党政积极研究当月议题,组织发放学习宣传资料,制定工作预案,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各级村支部负责提前2-3天通知参与人员当月议题、时间和地点,并通过公示栏公开相关信息;同时于每月24日,进行活动日前的准备工作,如安置会场、打扫卫生、准备材料等;活动日当天有专人做记录,同时采取录像或照相的方式进行实时监督,存档备查;有形成决议的事项会后进行公示。

3、作为“议事·学习日”制度的主体村级组织,重点抓好落实、组织工作。参加这一活动的人员涉及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其他有关人员和自愿参加的群众等,确保年内各村每户普通群众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年成员列席一次。活动主持人员由村主要干部或委托乡镇街道包村干部承担。

4、在具体活动方面,分为议事和学习两部分。一是议事。公开财务、村务以及“党群联组”当月的民意访查情况等,进行会审、讨论、集体表决,及时解决村民最关心的身边问题,如街道卫生、社会保障等。二是学习。通过观看电教片、干部辅导、外出参观等多种形式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农村有关的时事热点问题解答等。每次活动过程中,主持人需要根据“议事·学习日”的议事流程和规则进行掌控,相关负责人需要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出及时的解答和回应,从而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和自身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莒县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活动内容不断丰富,制度不断完善,已经成为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的平台。

二、“议事·学习日”制度的显著特点与成效

莒县开展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活动,突出强调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集农村党员群众诉求表达、民主议事、决策管理、教育培训、部署工作和矛盾调处于一体,是新形势下乡村社会治理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的有益尝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创新特色,在实践中已经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良性互动。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体现出来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不同于过去传统的政府一元主体管理,也并非只有村民自治组织或村民个人参与,而是自始至终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指导和督导下,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有序参与的农村社会治理;既有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发挥主导作用,又有自下而上的社会自治,有效避免了传统社会管理中政府权力无限扩张对基层民主的严重挤压,又避免了“放任自流式”的村民自治带来的弊端和不稳定因素,从而实现了两者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同时,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使基层社会治理目标由刚性的静态稳定转向弹性的动态稳定。它不再过分强调以政府作为单一社会管控主体,不惜一切成本和代价来竭力达到社会刚性稳定目的,而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使村级事务的治理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达成共识,不仅降低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本,更重要的是将基层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很多摩擦不和通过面对面的协商沟通调节给化解了。

(二)推动了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质性进展。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充分民主协商的制度平台,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务、财务收支、村民利益诉求等都向村民公开,都交由村民通过充分讨论议事、质询答辩、形成决议、执行反馈等,真正实现了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保障了农村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这样就很好地与基层民主选举相结合,既维护了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又照顾了少数人或弱势群体的合法诉求,也有效遏制了少数村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和贪腐行为。据统计,该县仅2013年就累计审议村级重大事项和财物收支项目6万余项,经党员群众提议并实施的重大村务270件,被当场否决的事项36件,否决不合理开支80多笔,从源头上减少了农村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和基层社会矛盾的激化。

(三)促进了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和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机结合。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畅通了基层党员群众的学习教育渠道。它以农村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通过每月一次的常态化、规范化的议事学习活动,在第一时间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末梢神经,及时把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革命传统和改革创新精神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普及教育等,通过这一渠道渗透灌输到党员干部群众当中,找到了解决当前困扰农村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学习教育难题的重要渠道和突破口,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到了实处。同时,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还构筑起了为群众服务的制度化载体。它始终把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作为价值取向,把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教育卫生、养老扶困、修桥铺路、拆迁安置等民生问题,社会治安、环境治理、村民行为规范、邻里矛盾化解等作为重点服务内容,使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落到了实处,从而实现了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机结合,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构筑了基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制度保障。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突出了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始终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确保农民群众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权利。它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化的机制和平台,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意愿和诉求,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起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化机制和载体,体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同时,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坚持科学的群众工作方法。它实现了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本源回归”,把乡村治理事务交给涉及切身利益的农民群众,把分散的农民群众的意见和智慧集中起来,整合转化为农民群众共同的意志和决策,然后再经过宣传教育和引导,使公共治理的决策转变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正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的具体运用和生动实践。莒县的实践证明,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通过行之有效的规制确保了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乡村落地生根的有效载体,也为巩固农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供了可靠制度平台。

三、莒县实施“议事•学习日”制度的经验启示

莒县实施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的创新性做法和取得的良好效果,为新时期改进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一)改进和创新乡村治理必须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为首要社会治理工程。莒县实施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伊始,就组织召开了由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门讨论这一议题,使这项工作一开展就成为“书记抓、抓书记”的“一把手工程”。县委书记刘守亮在制度实施的头几个月,每到“议事·学习日”的前一天,都会以发短信、打电话、听报告等形式,对组织好“议事·学习日”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并带头参加所包村的“议事·学习日”活动,对面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在县委书记的率先垂范下,各街道、乡镇党委书记也都带头参加所包村“议事·学习日”活动,负责监督、指导活动开展,对有关政策和问题进行解读和释疑。“老大难老大难,老大真抓就不难”。县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等“一把手”真正重视了,乡村治理工作抓起来就会一呼百应、一顺百顺。

(二)改进和创新乡村治理必须积极打造有效的工作平台。改革和创新乡村治理必须大力加强载体建设,探索建立起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新型工作平台。莒县实施“议事·学习日”制度,每次都派高素质的乡镇包村干部主持议事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其组织引导作用;每次都通过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活泼的学习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群众的思想水平和知识水平;每次都开展“两公开一会审”活动,锻炼提高农民群众的议事能力和参政能力。这样就搭建起了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新型议事治理平台,就形成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实现了学习与思考、学习与运用、学习与创新的有机结合,实现了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研究决定村级重大事项、有效开展农民党员群众的教育培训的有机结合,从而为党委政府充分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创造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新型工作平台。

(三)改进和创新乡村治理必须遵循多元共治的治理要旨。莒县实施“议事·学习日”制度的实践证明,改进和创新乡村治理必须遵循多元主体共治的治理思想“要旨”,加强党委政府、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上下联动,使基层党委、政府、农民自治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及农民个体等不同主体都参与到农村社会治理实践之中,共同构筑一张错落有致的乡村治理网络。莒县实施“议事·学习日”制度之所以会取得良好效果,正是得益于党委政府通过强有力的督查和考核手段,不断促使县乡村各级干部积极参与、指导和组织“议事·学习日”活动;通过与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把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变成了各成员单位部署工作、推动落实和检验成效的开放式平台;通过开展农民群众讨论议定村级事务活动,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议事·学习日”活动的积极性。

(四)改进和创新乡村治理必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实际问题。基层群众的需求是乡村治理的原点和出发点。莒县在实施农村党员群众“议事·学习日”制度的实践中,紧密联系乡村治理实际,围绕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孩子上学、看病就医、务工、房屋拆迁、养老救助等热点难点问题,精心设计学习议事主题,注重督导和落实,顺应了农民群众盼望发家致富、当家作主以及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期待,实现了党委政府的管理服务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的无缝对接。实践证明,改革和创新乡村管理,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只有坚持从基层群众的需要出发,重视为群众解难题、排忧愁,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最大受益者,乡村治理才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五)改进和创新乡村治理必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莒县“议事·学习日”活动的开展从一开始就严格实行制度化、机制化,坚持雷打不动、风雨无阻,确保了活动的长期、有序、有效开展。每月的25日参加“议事·学习日”活动,不仅已经成为包村干部的“规定动作”和农村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而且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改进和创新乡村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在探索中推进,在推进中完善。莒县的实践说明,只有健全完善科学规范、完整配套、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使乡村治理工作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取得实效。同时,也只有不断解决乡村治理中发现的新间题、新情况,并及时总结新经验、新启示,将之凝练上升到制度和机制层面,制度和机制才会不断焕发新生机,产生新成效。

 

(课题组成员:王希军、李述森、韩冰、冯锋、关娜)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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