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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卫:在制度规范中推动网络反腐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时间:2013-04-22 00:00  作者: admin        来源: 《东岳论丛》2011-05 阅读量:


 

“网络反腐”,是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一个新名词、新概念、新动向、新课题, 是互联网( Internet)上点击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 也成为社会各界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已经被收入《党的建设辞典》和写进了党的文件。到2009年底,我国已经有3. 84 亿网民,成为世界第一大网络“强国”。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网民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腐败案件在网络推动下被曝光和处理,网络监督的力量也在日渐显现,网络反腐正在成为一种时代潮流。


一、网络在反腐倡廉中的优势和特点

 

网络反腐,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新兴事物,主要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网络反腐是社会开放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新时期信息化浪潮迅速推进、网络技术应用于反腐倡廉实践与群众主人翁意识高度觉醒综合作用的结果。与传统的舆论监督方式相比,它更直接、更彻底、更真实、更尖锐、更隐蔽、更能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反腐工具和手段, 网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明显优势: 一是具有及时快捷、广泛便利的特点。它能够全天候地传播信息与实时发布信息,它把时间的占有权完全交给了公众。正是如此,不论是党政官员,还是公众人物,一旦被网络盯上,就会长期引起人们的关注,直到公众有一个认可的说法。二是具有直接性和零距离的特点。网上发言如同在自家说话一般,避免了面对面的传统监督带来的尴尬和不快。三是具有抗干扰性强的特点。网络打破了话语特权的垄断, 广大网民通过粘贴、编辑、链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评论,及时、便利、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即使遭到“删贴”也能发出自己的抗议。而就传统监督来说,如果被监督者发现有不利于自己的信息,便可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择手段对其信息封杀,甚至对监督者进行打击报复,而网络监督则使监督对象有劲使不出。四是具有立体直观、生动形象的特点。网络集声音、图像、动作、文字为一体, 展观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网民可以多渠道地搜集证据和信息,让全社会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关注到惩治腐败的进度;也可以通过多种形式逼真地展示腐败分子的丑恶嘴脸和卑鄙行径。例如,由于广大网民们的勇敢和坚持, 让很多腐败官员受到处理:既有涉及“周老虎”事件的官员,又有隐瞒矿难真相的县;既有因私驾公车撞死学童被网友曝光的女市长,又有喝茅台嫌酒贵打人的灾区某县的人事局长;既有行政乱作为办玉米砍伐证的某镇的党委书记, 又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白宫书记”;既有抽天价烟、戴名表的某市的房管局长,又有因假考察真出国旅游的某些省的党政官员……。

从本质上讲,网络反腐整合了网络、民意、执政能力三方面的内容,网络以其所独有的技术特征,一方面吸纳了民意表达, 有效整合了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从而对执政、施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另一方面,网络也为执政者和施政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服务平台和崭新的对话方式,可以更为清晰、理性地把握民众心理和社会舆论氛围,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与时俱进地提高执政施政能力,从而在内部减少并消除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因此, 网络可为反腐倡廉提供两大支柱,一是阳光下的“扁平社会”,二是逐步精英化的执政群体,,凸显了其作为全新反腐利器的重要作用。作为传统监督手段和专门机构反腐的重要补充,网络反腐在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经深深植根于“下至平民、上至高官”的整体公民意识中,也在推动着反腐败的深入开展。这既是对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考验,也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值得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的重大课题,亟需在思想观念上跟进、在法律制度上规范,在体制机制上完善, 在运行方式上提高,寻找到网络反腐和专门机构反腐的结合点,推动网络反腐健康有序地向纵深发展。但是,也要看到,加快建构网络舆情的汲取机制,将网络反腐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网络反腐的发展趋势及面临的制度困境

 

反腐败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随着互联网( Internet)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日益普及,网络在深刻影响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的同时,对传统的反腐败工作方式和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推进建立更加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新的机遇。为了防止和惩治腐败,各国政府在制定一系列廉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同时,也在积极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限制对公共权力的滥用,监督公共权力的运用过程, 防止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和营私舞弊,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如韩国、印度等。

网络作为一个快捷、高效、自由的公共平台, 承载了公众对政府权力的关注,不仅是公众获取社会信息的主要窗口, 还是党和政府体察社情民意、衡量社会发展趋向的风向标。网络反腐在历经最初的民意沉淀后,已由“腐败问题评析”逐渐演变为指向性极强的“腐败现象透视”及“腐败行为监举”,其“瞬发而至、始悉而皆知”,受众面广,影响面大,已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实,且有愈加跟进和深化之势。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能给反腐工作带来极大的好处, 但是如果相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方法不得当,也会给反腐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一是对网络反腐人们存在片面夸大、低估和惧怕三种倾向,有的官员在强大的网络曝光氛围中开始学会“隐蔽”,一些官员甚至患上“ 网络焦虑症”,从而加大了反腐的难度。二是随着网络信息战的展开,一些专门“收钱替人消灾”的删帖公司随之出现, 网络舆情是否被人为操控, 负面信息会否被“屏蔽”, 都将变得更加诡异。三是与以往“平面”反腐相比,网络的快捷性、虚拟性正极大地改变着普通公民反腐“话语权”的行使。网络发帖、发博存在诸如情绪化、非理性和侵犯公民隐私权等不确定性和未知风险,在监督权力行使主体、揭露腐败现象的同时,也容易造成不良信息的迅速传播, 甚至侵害公民的权利。所以, 在网络反腐实践中人们往往莫衷一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去参与网络反腐, 再加上对网络反腐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超前研究不够,对网络可能出现的不良和消极现象预防引导不够,结果极易导致网络反腐实践中乱像丛生、鱼目混珠,不利于网络反腐健康有序地向纵深发展。

健全规范的制度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网络反腐激发的是民众的监督与约束的活力,但是若要发展成为能够预防、克服、惩治腐败的利器,就必须要走制度化道路。而我国网络反腐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还远远不能适应网络快速发展的要求,目前给网络反腐带来影响和制约的不是网络的技术因素,而在于技术之外的制度因素。这些制度性因素包括我国群众参与监督、参与反腐败的保障制度上的缺失,反腐败机构独立性和执行力不足,新闻媒体的管理制度、网络媒体的监管制度以及诚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因此,需要尽快完善网络反腐方面的制度规范,为网络反腐谋求制度化出口,从而实现民间网络反腐与专门机构反腐机制的良性互动。网络反腐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有完善的法律来保障。实践表明,只有通过严格的责任捆绑和明确的问责程序,才能完成网络反腐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的转轨。从目前来看, 网络舆情对于反腐的效能发挥,依然取决于官方的“自觉”, 而缺乏立法上的硬性规范与约束。然而在这方面,由于网络反腐是近几年出现的新事物,发展时间短, 再加上法律的制定需要有个周期,这就客观上造成了目前国内网络反腐实践中法律保障滞后的问题,网络反腐实践中出现的很多问题, 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主要表现在,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比如说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对其界定。相关法制建设的步伐远远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网络监督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就难以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正如有专家所言,“缺乏法律规范已经成为网络反腐的最大硬伤”。

 

三、推进网络反腐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积极推进网络反腐, 必须全面客观地分析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正确认识网络信息技术对反腐倡廉的积极作用, 深入分析网络环境下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着眼于提高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建立健全科学系统、规范有序的网络反腐制度体系, 构建形式、内容、载体相统一,预防、遏制、惩戒相衔接, 教育、管理、监督相配套的网络反腐工作长效机制。

第一,树立预防在前、主动作为的思想理念。在新阶段,应当以新的思维、新的视角全面客观地审视信息网络化条件下的反腐倡廉工作, 把网络视为挑战而不是负担, 视为阵地而不是禁区, 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约束、主动作为, 了解潜规则运行的渠道, 分析不正之风存在的原委, 整饬暗箱操作的流俗,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前介入、全域介入、系统介入”,对网络民意作出诚恳、适当的回应, 在参与中利用, 在互动中沟通, 疏导情绪, 消除对抗, 赢得谅解, 提升形象,使反腐利剑高悬, 令腐败现象无所遁形。

第二, 建设贴近网民、融入大众的网络阵地。网络反腐是新生事物, 群众有热情, 但认识上却有局限, 绝不能一蹴而就, 应当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 综合运用好各种宣传手段, 采取系统有效的步骤, 不仅使网络反腐的观念深入人心, 还要使网络反腐的操作方法、手段措施、奖惩规章等为大众所接受与熟知, 有效促进人民群众思想认识的提高, 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网络舆论的主动权。一是有效整合网络资源, 增强廉政文化在网络文化中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二是充分利用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等网络手段与网民进行互动式交流和沟通, 增强互动互信,破除神秘感, 增加亲和力。三是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 以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第三, 形成务实高效、处置迅速的工作机制。网络反腐工作机制应当是一个开放的创新的系统, 既要体现稳定性要求, 也要有开放性与前沿性的设置。一是完善网络信息公开机制。积极适应网络特点和信息公开要求, 不断拓展网络公开事项的范围,,扩大公开透明的视野。二是建立网络舆情采集分析和重大群体事件应急机制。定期及时采集反腐倡廉方面的舆情信息, 一旦发生网上炒作的腐败事件, 既要及时跟进事态, 又要引导网络舆论, 争取舆论主导权。三是健全网络信访举报线索梳理排查机制。既要重视通过正规网络举报途径所得的举报线索, 也要高度重视公开门户网站“民间反腐平台”的积极作用, 及时将其纳入反腐败信访举报的视野。

第四, 建立科学规范、稳定完善的制度保障。网络反腐制度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监督、保障制度。具体来说: 第一, 以正确的导向机制引导民众。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二,以有效的制度供给规范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网络反腐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第三,以严密的监督措施保障廉洁。通过网络反腐, 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 及时防范和制止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第四, 以坚实的激励力量促进网络反腐。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的受理、查处机构与程序, 保障公民网络反腐的权利义务,明确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与责任, 注重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为网络反腐提供持久的激励动力和制度保障。

第五,营造依法有序、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强网络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应当严格遵守“侵权责任法草案”,引导网络反腐向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一是建立严格的反腐败网络信息审查流程。加强对网站的依法管理, 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 对涉及腐败问题的信息要认真把关、审核, 防止虚假、不良信息的散播, 防止泄露案情、干扰查办等问题的发生。二是严肃查处利用网络诬告陷害的违法案件。对经查证确属恶意诽谤、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他人的,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纪律规定予以查处, 起到依法有序、警示教育的目的。三是积极推进网民协会发展。通过网民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优化网络环境, 不断提高网民的道德素质, 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杨金卫系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研究员;张贵仁系山东中医药大学副教授)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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